公司秉承專注理念,以“先做人,后做事,質量至上,誠信為本,熱忱服務,打造品牌”為全體員工的行為準則。如何在
柘城注冊商標程序中正確行使權利,現在就和小編一起看。
1,商標駁回復審程序。
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后,認為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認為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予以駁回。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
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是一種行政行為,其行為準確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查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水平。由于商標審查主觀性較強,審查標準的把握是很難統一的。因此,申請人收到商標局的駁回通知后不要輕易放棄,而應認真研究駁回的理由。如果認為理由不成立,應及時申請復審。
2,異議程序。
對經初步審定的商標,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布,這次公告稱為“初步審定公告”,也是作為對商標申請人的通知。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于核準注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只有在公告期限內無人提出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該商標才被核準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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